政府加强开发缴费,以收回快速通道项目的基础设施成本

住房和基础设施部长克里斯·毕晓普(Chris Bishop)和地方政府部长西蒙·瓦茨(Simon Watts)表示,政府将修改《地方政府(制度改进)修正案法案》,确保地方议会能够设定适当的开发缴费,以反映与快速通道项目相关的、由增长带来的基础设施成本。

毕晓普说:“快速通道审批机制正帮助那些急需推进的住房、基础设施、能源和投资项目通过审批系统,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繁文缛节。”

“快速通道审批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无视基础设施限制而获得任意建设的通行证。专家小组可以、也已经在施加相关条件,要求道路、供水、污水处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到位后,开发项目方可推进。

“我们正在处理的问题是,现有的开发缴费没有充分计入快速通道项目所促成的开发规模,因为这些缴费反映的是地区规划中预期的用途,而不是土地拟议用途。

“如果开发项目早于地方议会基础设施规划中的预期推进、提前引发重大网络升级需求、使用原本为其他地区增长规划的容量,或依赖跨地方议会辖区的基础设施,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如果一个开发项目产生了额外的基础设施成本,那么其中适当的份额应由该项目承担,而不应转嫁给现有的地方税缴纳者。”

上月,政府宣布将修改《2002年地方政府法》,为地方议会提供更好的工具,以收回这些成本。相关修改将通过《地方政府(制度改进)修正案法案》全院委员会阶段的修正案文件推进,议会将于本周审议该法案。

瓦茨说:“这些修改将允许地方议会在必要时修订开发缴费政策,以收回与快速通道开发项目相关、符合条件的增长资本成本。”

“重要的是,地方议会可以在不经过通常咨询程序的情况下进行这些有针对性的修改,从而在现有政策未能充分反映某个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需求时迅速作出回应。

“任何修改都必须在快速通道审批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通知授权人,并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公布。

“我们也在处理跨辖区基础设施成本。如果一个地方议会辖区内的增长为另一个地方议会带来了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成本,负责收取费用的地方议会将能够收回这些成本,并转移开发缴费中相应的份额。

“地方议会之间的边界不应阻碍公平收回由增长产生的基础设施成本。”

毕晓普说:“新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快速通道项目,但如果申请人在相关法案生效时已经收到批准或拒绝该项目的决定草案,则不适用。

“这些规定不适用于已经获批的项目。

“这将确立一个明确的过渡节点,帮助地方议会从符合条件的项目中收回基础设施成本,同时为处于快速通道审批流程中的项目提供确定性。

“快速通道机制为那些本应创造就业、交付住房并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项目提供了急需的突破口。这些修改在保持确定性和效率的同时,也确保基础设施融资体系能够跟上增长步伐。”

这些修改是政府通过“推动住房增长”(Going for Housing Growth)计划,对基础设施融资进行更广泛改革的临时措施。

毕晓普说:“‘推动住房增长’计划将通过修复住房市场的基本机制、让住房更加负担得起,帮助为新西兰人解锁更多住房。

“该计划聚焦于三项实际改革:为开发释放土地、取消不必要的规划障碍、改善增长基础设施的资金筹措和融资方式,并为地方议会和社区提供更强的激励,以支持建设更多住房。

“作为这项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将以更灵活的开发征费制度取代开发缴费制度,为地方议会提供更好的工具,以规划和资助增长所需的基础设施。有关该制度设计的更多细节将于近期公布。

“预计开发征费制度将于2029年实施,并支持地方议会在长期内更有效地应对增长。

“在此期间,地方议会现在就需要可行的工具。这些修改确保现有的开发缴费制度能够与快速通道机制有效并行。

“快速通道机制旨在推动增长和投资。我们要确保基础设施融资体系跟上增长步伐,同时保护地方税缴纳者,不让他们承担本不应被不公平地要求承担的成本。”